个人申请培训补贴需提供以下资料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后,持以下资料向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培训及鉴定补贴。
1.《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证时间,必须在参加培训前)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2.《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汽车驾驶员培训的还需提供《驾驶证》及运管部门颁发的《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参加汽车驾驶员培训的如给私人开车需提供车主营运证复印件及车主出具的就业证明,车主出具的就业证明必须签名并按手印,客运车辆必须出具客管办核发的上岗证)。
6.培训费、鉴定费发票原件。
7.本人工商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员必须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的半年之内办理补贴手续。在半年之内办理补贴手续的方可享受补贴标准的全额补贴,半年之后一年之内办理补贴手续的只可享受补贴标准的80%的补贴,超过一年不能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