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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区公务员开展职业道德理论考试的通

发布时间: 2023-03-24 17:3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 部 明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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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社明电(13)44号


关于组织全区公务员开展职业道德

理论考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自治区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

党的十八大提出“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并再次强调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为贯彻落实上述精神和《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自治区“十二五”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按照《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59号)的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区公务员开展职业道德理论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二、考试内容

以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汉语、维吾尔语《公务员职业道德读本》以及党的十八大报告为主。

三、考试时间和试卷

考试时间为2013年6月21日(周五)下午。各区级机关的试卷请于考前到自治区公务员局培训与监督处领取,试卷统一用汉语印制。各地、州、市的试卷由各参加考试的单位自行印制,试卷分汉语和维吾尔语两种,请各地、州、市公务员局在考前与自治区公务员局培训与监督处联系领取样卷电子版。

四、考试方式

考试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闭卷与开卷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45周岁以上人员为开卷考试,45周岁以下人员为闭卷考试,具体考试方式由各地各部门统一组织。确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及格的由所在地区或部门组织补考。考试过程中,自治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各区级机关进行巡考。请各地、州、市结合实际安排好巡考工作。

五、阅卷及存档

所有参加考试的单位要按照下发的参考答案组织有关人员阅卷评分,考试成绩要公布,试卷要存档,以备检查验收。

六、组织领导

(一)请各地各部门尽快作出安排,认真组织好公务员职业道德全员考试的培训工作,于5月23日前将考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传真形式报自治区公务员局,各区级机关需一并上报参加考试的人数。

(二)考试成绩要与公务员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三)对于组织得力、领导带头参加考试、以考促学效果明显的地区和部门,将适时进行通报表扬。

(四)请各区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各地州市公务员局(征求组织部门意见后)务必于考试结束后及时将公务员职业道德考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和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总结(包括主要做法、存在的不足、下一步工作打算、意见建议等)同时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公务员局。

(五)联系方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电话0991—2391869(传真),电子邮箱;自治区公务员局培训与监督处电话0991—3689770、3689777(传真),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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