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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

发布时间: 2023-03-24 17:3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新人社发〔2012〕59号

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公务员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组织(人事)处:

为贯彻落实《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和《自治区“十二五”公务员培训规划纲要》,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忠诚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修养,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十二五”期间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以“弘扬新疆精神、提升新疆能力、创造新疆效率、树立新疆形象”为主题的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义和目的

公务员是治国理政的主体,承担着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的重要职能,公务员队伍建设事关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大局。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公务员更好地服务群众、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公务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本领、开创新疆科学发展新局面的现实需要,对于增强公务员队伍的公信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区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引导广大公务员始终牢记和遵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引导和促进公务员牢固树立忠于国家、服务人民的政治品质,忠于职守、敬业奉献的职业态度,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切实树立起对人民负责、推动工作、清正廉洁的形象,切实做到坚持为民宗旨不动摇、求真务实不放松、清正廉洁不含糊、高效服务不懈怠,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对象

全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重点加强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教育培训,着力加强基层一线、窗口部门等直接服务人民群众公务员的教育培训。

三、活动主题

活动的总主题是:弘扬新疆精神、提升新疆能力、创造新疆效率、树立新疆形象。同时,分别将“弘扬新疆精神”、“提升新疆能力”、“创造新疆效率”、“树立新疆形象”作为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教育实践活动的年度主题。

四、总体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教育有效结合起来,与作风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密切结合起来,注重突出特色、丰富教育活动,注重结合渗透、深化教育效果,注重科学运作、确保组织得力,注重督导考核、确保教育成效,注重长效机制,夯实制度基础,切实增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持久推进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职业道德文化养成,不断提升公务员的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使公务员职业道德成为公民道德的模范,成为优化社会风气的表率。

五、活动形式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活动的年度主题,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创新活动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具有地区特点和行业特色的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确保这项活动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管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开展读书活动。每名公务员都要学习中国人事出版社《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读本》、《公务员学习能力优化与提升》和《公务员调查研究方法与能力培养》3本书。同时,每年要精读2本好书,一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经典著作,一本和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著作,写1篇高质量的读书笔记。自治区将适时对读书笔记等进行征文评选或结集出版。

(二)组织全员培训。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的通知》(国公局发﹝2011﹞10号 )和《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的通知》(新人社发﹝2011﹞139号 )文件精神,采取集中辅导、网络学习、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培训,并列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推行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有效方式,使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更具吸引力、感染力。每名公务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18学时。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抽调骨干力量参加自治区举办的职业道德师资培训班,并做好本地本部门的师资培训。

(三)签订承诺书。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和执法部门等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公务员要结合本单位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签订践行职业道德承诺书。

(四)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结时限制、上门服务等方式,推广政务公开、网上办公等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努力做到让基层满意、让人民满意。

(五)开展勤政廉政教育。举办勤政廉政教育专题报告会,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六)选树职业道德模范。结合“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深入开展,及时选树和大力宣传职业道德先进典型,用身边的真实人、真实事来激励和带动公务员,推动在全体公务员和全社会形成遵守职业道德为荣、背离职业道德为耻的良好风尚。2015年,将组织全自治区的评比表彰。

(七)组织演讲比赛。开展以争做公务员职业道德模范、争创公务员职业道德模范集体为主题,以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演讲比赛。

(八)举行宣誓活动。结合国庆活动,组织开展公务员宣誓。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领誓,全体公务员参加,可选择有纪念意义的场所举行。

(九)强化监督评议。通过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等有效载体和抓手,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职业道德社会监督评议。

(十)搞好舆论宣传。充分运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广泛弘扬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新气象、新变化,为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十一)严格检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进行活动总结,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自治区将适时对各地各部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2012年底,将组织全区公务员职业道德理论考试;2013年底,将组织提升学习能力的理论考试;2014年底,将组织调查研究方法的理论考试。

(十二)完善约束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职业道德考核结果的使用,坚持将职业道德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监督约束的重要手段。

六、组织领导

全区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联合举办,负责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地各部门的相应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本地区或本系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考试考核工作。请各地各部门及时报送实施方案、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动态信息、意见建议等有关材料。联系电话: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0991—2391869,自治区公务员局培训与监督处0991—3689770、3689777(传真)。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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