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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

发布时间: 2023-03-24 17:3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3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

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72号)精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167号)要求,决定开展2013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办法,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力争实现今年毕业生就业水平有所提高。

(二)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集中精力,于9月组织辖区内县市区和乡镇就业服务机构针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开展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并将这次活动的任务分解到业务部门和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层层抓落实。服务的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指定主要部门完成。

(三)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为契机,以县市区公共服务机构为主要就业服务平台,整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资源,应对新情况和需要进行服务流程再造,统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经办流程,推动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建设,确保对前来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便捷有效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要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行制定公共就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经办流程和规范窗口服务,向全区推广,在年内实现全区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

(四)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就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在近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实名登记、职业指导、三支一扶等业务培训和就业创业政策培训。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近期将加大对各地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五)为确保本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取得实效,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将就各地开展活动情况适时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有名无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二、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主要服务对象

(一)应届、历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各类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

四、服务的方式和内容

(一)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实施就业促进计划作为服务月活动的主要内容,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全面实施就业促进计划为切入点,立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跟踪服务,为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便捷有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做到离校不断线,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就业。

(二)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期间,围绕自治区“千百亿”工程,实施“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增长计划”,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对辖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摸清辖区内201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在实名登记注册的基础上,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就业意愿,切实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创业服务、重点帮扶、就业见习、职业培训、人事代理和权益维护等服务,并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要在这次高校毕业生服务活动期间,面向高校毕业生举办分行业、分层次的各类招聘活动,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利用中国新疆人才网向社会提供求职、招聘信息服务,便于各地就业信息资源共享,增强招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离校未就业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特困家庭帮扶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帮扶行动,对在当地不具备到企业就业条件的,可在基层服务项目中保证他们占有一定的名额,在扶持政策给予倾斜,争取在年内实现就业。

(五)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期间,要组织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发布招聘服务活动、岗位、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等信息。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将在近期编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手册,组织各地发放。

(六)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上报当地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准备情况、进展情况等动态信息,加强舆情收集与分析,认真分析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13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10月9日前以纸质材料及电子邮件形式报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

联系单位: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处

联系人:范武生 陈雄

联系电话:0991-3689878、3689897

电子邮箱:bysfw123@126.com

附件: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8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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